Flying Spaghetti Monster

2011-06-27

好樣的好冰冰

菇狗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停止Android Market在台灣販售引起一陣嘩然,電子媒體幾乎一面倒偏向台北市政府認為七天鑑賞期有理。只有一些平面、網路媒體有稍微提到菇狗的15分鐘退費是怎麼來的,最早是24小時但是被抱怨使用者可以看完退費再買新的所以縮短成15分鐘。

如果台灣確定要以鑑賞期為名目開放大家用力玩爽爽的話,以菇狗退出中國那時的態度來說嘛……台灣的市場規模真的不是很樂觀,全世界都15分鐘就你台灣足足168小時玩到爽有可能嗎?



看到後來我比較擔心以前很常逛的網站小說頻道,真的要這樣玩起來我想說頻沒有多少一百萬給他罰的──查了一下說頻文化有限公司地址在台中,還好暫時不會被掃。

別說168小時了,24小時我都夠看完一兩本電子小說再去辦理退費繼續買下一本了!XD

對不想花錢的消費者來說台北市政府這次幹的好,這麼簡單的洞誰想不到──但是對於開發商與其他消費者者來說這下事情就真的大條了,不能配合168小時用到爽人家大不了不賣嘛,開發商撐不住讓人168小時免費試用完再退費就只好鎖定國外消費者,最後吃虧的還是台灣人。

雖然在一些新聞稿中把蘋果捧的很高,但是蘋果本來就有退費機制只是對於非英文語系的地方不太友善而已,而且看起來似乎還可能超過法定的7天(要寫清楚原因)──只給7天對蘋果來說當然OK嘛XD



這是台灣軟體王網路商店(http://ec.softking.com.tw/index.asp)隨便點一個軟體看到的販售說明,ESD商品也違法耶該怎麼辦?還好他不是在台北市政府的轄區內不然也要被罰錢了。

http://blog.chinatimes.com/kocpc/archive/2011/06/27/740544.html
驚!GOOGLE全面停止台灣Android Market銷售App服務

http://www.nownews.com/2011/06/27/91-2723372.htm
付費App退費策略 Google顧業者 蘋果耍低調

http://www.goston.net/2011/06/27/2854/
[幹譙] 軟體鑑賞期之腦殘、白痴北市府

http://ysl-paradise.blogspot.com/2011/06/app.html
消保法的過時與不完整 - App七天內可退錢,那電子書,音樂,電影也都可以看完再退囉

http://paste.plurk.com/show/525780/
這文章最有趣的一點是,蘋果提供的退費期限好像真的超過台灣消保法XD

話說回來,如果問題的起源真的是那個坐標追蹤軟體的話(我記得有看到電視新聞記者玩那軟體玩的很開心),那問題應該是出在如果軟體功能不符合說明時的退費機制吧。

北市政府這次真的完全打錯重點了,對於蘋果本來就有退費機制應該先要求他加強中文客服,人家原本有30天、90天被你沾沾自喜的一鎚敲成七天怎麼看都很蠢。這責任是在蘋果身上消費者不應該去承擔業者故意不說明不給予恰當服務的後果吧。

APPLE要做的其實也只有兩件事,縮短退款期限、強化中文客服。

至於菇狗嘛,現在台北市政府看起來很像是大招先被開走的情況,原本停止營業是政府動用公權力的選項之一,但是沒想到菇狗說不賣就不賣──現在倒是變成政府處於被動氣的跳腳直喊菇狗要綁架,本是不爽你不要賣的問題現在搞成你不賣就是綁架!很有趣XD

話說回來其實賣不賣我都沒差,我的手機只要有鬧鐘、鈴聲、簡訊還可以播電話接電話就夠用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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