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言]建教學生超時工作 宏達電遭檢舉
記得之前曾經提筆寫過一篇建教生的文章,內容就不重覆了,那其實是在另外一個網站看到的事情。
今天在PTT八卦版看到一則新聞「建教學生超時工作 宏達電遭檢舉 」。內容本身其實是早就可以預估的,但真正讓人感慨的是後續的回應與推文。
我很佩服這兩位協志高中的學生有勇氣站出來,但對於校方與廠方的回應感到非常無奈,當然或許是片面之詞,但假如超時工作是事實,學校為何不能保護學生?還需要家屬帶著學生出面指控?
講難聽一點,協志是沒有教職員上過勞安的課嗎?協志是沒有依法設立勞安相關管理人員嗎?為何不能防範未然?根據我國法規未滿16歲之勞工謂之童工,就算滿了16歲也還只是個孩子。一天上班12小時這等荒謬之事居然也能搞的出來,實在是讓人搖頭嘆息。
其實看完那些文章後,我只有一個想法,我們是該跟當初立法時參考的先進國家比,還是跟一些第三世界甚至對岸比?
其實就一天12小時與建教生的新資來說,對某些地方來說是非常輕鬆愉悅的工作,重點是死亡率非常低──所以這應該也算是一種進步吧!
後續回文中最讓我傻眼的莫過於某版版主的高論,他自稱曾經也是建教生一天工作15~16小時,直指建教合作計劃是這樣被家長搞掉的。
看完真的想哭,所以不想轉文了。
這根本就是倒因為果了,企業不能進步成長去重視勞安與法律,而家長只是利用道德中最低標準的法律要求企業正常對待勞工,這樣居然錯了。我不是不瞭解現實執行層面,而是當事件爆發後大方的讚揚錯誤的觀念,實在令人無言。
我們常常聽到「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這樣的說法,如果連這最低標準都不能遵守...
隨著社會進步知識普及,觀念與規定就應該跟著調整,如果家長錯了,那我們翻開勞基法請立法院廢除建教生相關規定吧!廢除童工規定吧!最好連加班費與資譴費都一併刪除。
後續回文中有自稱教過該班級的老師發言,充滿無奈與憤慨,看了以後覺得更難過了。建教生在許多人眼中就是不知上進的一群渣,所以──就可以這樣盡情壓搾虐待嗎?
總是看到一些人遇到這種消息,總是極盡嘲諷之能事,動不動就是草莓或抗壓掛在嘴邊,遇到這種情況呢?一樣,抗壓性不足。
好吧!我知道,其實如果跟哥倫比亞與對岸某些地方比,這些學生還真是貧弱到一個不行,都還沒斷手斷腳或全身癱瘓就在那裡幹幹叫。這也是無力反駁的事實,所以我們跟歐美日加參考如何訂定規範,然後與第三世界學習如何執行這些規範。
台灣真是特殊又有趣的地方!
另外,勞工超時工作容易造成工安意外,其實我說這些企業真是很有趣就是了,死一個人幾百萬甚至上千萬跑不掉,依法勞檢所得勒令停工調查,沒有結果前禁止開工(你有種可以偷跑看看,這是可以連續開單的),你光賠償金跟產能損失就不曉得要浪費多少了,要是他好死不死剛好掛在很重要的地帶,你訂單就準備開天窗吧。
再來還要跑法律程序,看是誰失職誰要判刑抓去關(也不一定會關,第一次搞死人應該有可能緩刑),你除了以上開銷外,還要找一個頂替的員工,相關銜接更可能出問題。
接下來是企業形象重挫與被壓力團體盯上的可能,有興趣可以找一找當初反雀巢運動,真的夠衰就會玩成這樣。
現在可不比以往死了人那麼容易解決,隨隨便便民代記者找一找也要鬧到你雞犬不寧,隨著社會進步其實正代表著職災背後所付出的成本越高,勞安規定其實保護性是雙向的。
對資方來說,是保護職災那背後一卡車的隱性損失。
對勞方來說,是直接保護自身的生命安全。
當然以上是正常來說,不正常情況太多了,也無法一概而論。
記得寫上篇文章時,感覺台灣這方面進步可能還需要10~20年,但這事件爆發後覺得那真的太樂觀了,現在是覺得是至少50到100年吧...
或許有人比較實際一點,社會上本來就是冷血無情又殘酷的,資方擁有許多資源與權力可以玩死一般人,但這部份我覺得與對事件的想法應該是不相關的。
你可以屈服於無情的現實,但如果你連自己是在屈服都感覺不到,還自鳴得意的去鼓吹別人跟你一起死,那真的是一件很悲傷的事。
就像上一篇提到的,很多人其實是在剛入行時被帶壞的,然後在他教別人時也一樣是那一套,戴安全帽是怕死、戴護目鏡是笨蛋、繫安全繩是卒仔、不喝阿達仔阿比仔是不合群、操作機器戴手套是影響效率、機器卡住拿東西去撥是智障、不脫鞋子是耗呆、穿衣服是娘娘腔肉雞仔、被東西砸到就哀哀叫是沒吃過苦...(攤手)
學校不保護學生、勞委會一向都是軟弱無力、企業一向是個案處理。所以...哪個地方不死人?當初講這句話被K滿頭包的人真是冤枉,做官太老實其實也是一種罪過。
最後再補一句我同事當初說過的話:「工安意外會死人就代表大家都放棄了,學校、政府、企業甚至連他本身自己都放棄了,就死了嘛!」
SO...其實這只是很長一篇感想而已,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嘛...這才是現代社會生存的不二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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