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嘴巴愛護動物
網路促成了許多流浪動物尋找家的機會,而那些流浪動物出現的原因有不少的部份出在人身上,如果有在注意送養、領養訊息應該會發現有些被熱心人士循線找到的飼主直接擺明不想去領回狗或貓。
時不時都會看到有人養到不想養上往張貼送養文,也常常會被冷嘲熱諷,的確~養寵物不該是一時心血來潮的行為、不想養就送人的心態也不可取。
但是,這樣大力嘲諷送養文的張貼者,是要讓他打消送養念頭,還是讓他興起直接惡意棄養的念頭?
通常這些人也不會去管人家有什麼理由,總歸一句話「不想養就是該死」。
所以我們該鼓勵欲送養者假裝是撿到的?還是說直接棄養讓愛心人士張貼消息才比較好?
如果真的沒辦法養了,勉強撐下去會比較好?
太多疑問了,但不管如何,有時候真的只能總結一句話「因為無法管到那些直接棄養的飼主,所以只好退而求其次猛力炮轟那些想要送養的人。」
我一直覺得飼養寵物除了願意、喜歡外還必須衡量能力,或者講乾脆一點我根本不贊成飼養寵物的行為。
動物也是生命也有喜怒哀樂,講飼養好像是只要給牠東西吃維持牠的呼吸心跳就好,而事實上很多寵物也確實是這樣活著的。
生活空間不足、沒有乾淨的飲食、沒有定期到醫院檢查、吃一些不適合牠們的食物...等等都是很糟糕的生活條件,但在臺灣,這樣終其一生可以說是被虐待到死的貓狗不計其數...
或許欠缺考量、或許能力不足、或許有什麼難言之隱,但我認為再怎麼樣也比直接載到陌生地方放生還強好幾倍。
如果真的沒有責任感,何苦這樣折磨自己?你寵物要送養是別人在挑的,人家可能要先來看寵物、可能要影片照片、可能要求要有注射預防針(雖然這是本來就要花的,不過一般來說當成額外開銷比較符合現實情況)、可能要求要有晶片什麼,甚至可能要聊一下生活習慣好去注意適應上的轉變。
直接載到某個地方揚長而去,以上的麻煩都沒了。
警察?動保法?那是什麼?可以吃嗎?
查出來頂多被唸一唸罵一罵,罵太過火不高興還可以告對方毀謗之類的...
這樣比起來,認真張貼送養文的飼主顯然很蠢~需要搞成這樣嗎?
不負責的無事一身輕,肯負責一點的被罵到臭頭~那誰還敢負責?
或許是一種眼不見為淨的心態吧,但看多了真的讓人哭笑不得。說真的,把擔子放在別人肩上怎樣都比自己去扛還輕鬆。
這樣說吧!你很有愛心、你很有正義感,但別忘了你的愛心你的正義感來源在人家手上,什麼叫投鼠忌器沒聽過嗎?在你大聲責罵送養文張貼者時,有沒有想過你在拿一條生命當賭注?在罵人不懂愛惜生命時,自己的行為也可能導致同樣結果,真是很滑稽的一種諷刺。
罵完後可能情況有三種:
1.打消送養念頭。(但這可不是童話故事。之後的咧?飼養二字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複雜,你確定讓一個不想再養的人把動物留下來不會變成虐待?)
2.找到新飼主後順利送養。(同1)
3.直接消失,下場可能是1也可能是2,但我想變成直接棄養也不是不可能。
其實就根本來說,台灣養寵物太簡單容易了,任何人只要有錢都可以去買一條生命然後任意對待,動保法不具強制性很難發揮效果,台灣也沒有類似動物警察的設立情況顯的更糟糕。
也就是說如果有人總是看完電影、電視劇就去買條XX品種的狗,養一陣子就棄養你也拿他沒辦法,頂多罰錢嘛~而且罰的到罰不到還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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