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 Spaghetti Monster

2009-12-23

聖戰?我笑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324238.shtml
健康聖戰 敵人…垃圾食物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324466.shtml
聯合筆記/衛生署挑軟柿子吃?

通常我觀注的議題都會持續追蹤,只是有沒有忘記與有沒有動力再寫新文章而已。

這應該都不算新聞啦,但聖戰一詞真的讓我笑了。

爬文當中也發現了幾個有趣可能很類似的舊議題,本篇應該會有不少連結!XD

http://www.natwa.org.tw/newslistdetail.php?id=1091
棉條推廣難 台灣女人不敢用

http://enews.ccu.edu.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6457
導管式棉條 女性的新選擇

http://beauty.pchome.com.tw/myroom/kikilolo/article/1312527368
月事杯請命連署大串連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445
「月事杯」 屬醫療器材 網拍挨罰

http://richbabybear.pixnet.net/blog/post/23554626
什麼是月亮杯?

http://www.wretch.cc/blog/yenhuili/8525193
不受歡迎的衛生棉條
(註:這篇應該叫「不受政府歡迎的衛生棉條」才對吧XD)

http://tw.myblog.yahoo.com/tampon-tw/article?mid=10440&prev=10529&next=-1
衛生署曾「破獲」部落格團購衛生棉條的"新聞觀後感"
(破獲耶,淦!我笑翻了)

http://tw.myblog.yahoo.com/tampon-tw/article?mid=7685
蘋果日報:網路力量大-7年級部落客獨力代理美國領導品牌衛生棉條

http://zh.wikipedia.org/zh-tw/%E8%A1%9B%E7%94%9F%E6%A3%89%E6%A2%9D
衛生棉條-WIKI

http://zh.wikipedia.org/zh-tw/%E8%A1%9B%E7%94%9F%E6%A3%89
衛生棉-WIKI

= = = =

因為我覺得講一段引一篇我跑題跑太遠的可能性會爆增,我一直很有自覺跑題的問題(只是通常都是懶得修正已經跑掉的部份),所以先PO連結再說。

為什麼看到聖戰我會笑?靠夭,聖戰用健康捐型式來打就太低級了,看看女性月事用品大戰吧。

衛生棉的捍衛者衛生署一再「破獲」無照販賣「醫療器材」的罪犯大獲全勝,事實上看到這些舊聞我很驚訝。

月事杯、衛生棉條一度躍上新聞版面與報導,由於我是男的所以也只是知道有這些台灣還很陌生的產品而已,看到時還在想科技日漸進步,報導中看起來應該能減輕不少女性的麻煩吧──感想就這樣膚淺,沒了。

驚訝就在於此──靠夭!醫療器材?O_o

醫療器材還真的包山包海啊!(遠目)

這同時讓我想到維他命是藥所以賣的比較貴的舊聞。

我說國健局血統可能不夠純正,他全名不是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嗎?怎麼老大哥的手法都沒有學到的樣子?

讓我們看看強大的藥事法第84條是怎樣: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嘖嘖,所以新聞用破獲也不奇怪,因為政府把這些當成罪犯在處理,三年以下耶──如果偷接有線電視被視為偷竊可以重判五年,這條看起來真他媽有夠強大──但是,這個五年比例原則都不用管嗎?XD

如果是有安全上有很多疑慮的東西我沒什麼意見(詳見衛生棉-WIKI的疾病與衛生部份,台灣最流行的衛生棉也不是零風險的。),但月事杯、衛生棉條你搞成這樣是要怎麼推廣?商品要流通主要靠的就是強大的通路,政府已經從源頭用公權力強大的POWER把通路箝制住了,你要怎麼推廣?你要說這不安全,但衛生棉也沒有好到哪裡去吧。

一個路口的超商就買得到(我應該沒記錯吧),一個要去找藥局或大賣場才有得買。當然你可以推說台灣人就是不喜歡用,不過這場戰根本還沒開始就結束了嘛。(聳肩)

如果國健局跟某雞精會覺得被罵的很委曲,我告訴你應該找誰算帳──找媒體。

草案時企圖心就曝光了,這情報戰徹底失敗。

健康促進法應該怎麼玩?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不健康食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食品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這就對了,你幹嘛用似是而非的論調找消費者麻煩?學你家老大就對了,這樣以後破獲犯罪集團登上版面的新聞你國健局也有份啦。

我好像太過份了?其實不會。

某人近日的論調就是「窮人比較沒有知識,所以比較容易吃進太多不健康的食品影響健康」,我說台灣衛教其實算是很紮實了,如果妳覺得不夠那代表否定了強大的傳媒行銷與這些年來醫界的努力。

事實上最近美國有一則新聞是窮人真的比較容易肥胖,不過不是那種天龍人思維之下的沒知識,而是因為窮所以比較傾向選擇大量便宜又高熱量的食品。我記得新聞中有提到經濟狀況差時,就算知道有些食品比較好但是因為價格因素所以還是會選擇便宜但可能不好的,就算他們知道後果。

拿泡麵來說吧,吃泡麵會變成木乃伊的都市傳說存在很久了,但泡麵業沒有被打倒耶,真奇怪耶。近年來越來越多人知道泡麵不加防腐劑很久了,會相信的人同時也會接收到泡麵高熱量低營養的訊息,記的前幾年還有營養師跳出來說泡麵的防腐劑害他的患者禿頭──真奇怪,泡麵市場越來越大是怎樣?依照某人的邏輯泡麵廠商應該受到引導開發出更健康的產品才對啊,可是我怎麼覺得如果健康捐開徵泡麵鐵定中鏢?XD

你以為中國黑心商品是怎麼席捲全球的?「窮人比較沒有知識,所以比較容易買到黑心商品」這樣說的通嗎?俗話說一分錢一分貨,這句代代相傳的俗語總是不時提醒人們過於便宜的東西有鬼,大家也都知道十元商店的東西品質很糟糕,但是十元商店也沒有死光啊。

再來,健康食品就健康?如果凡事都要用最壞的情況衡量,前陣子不是某款有健康認證的飲料標榜減肥效果喝死人的嗎?有警語也可以喝死人耶,太不健康了──還是說永眠後不用考慮健康所以不算?

過度肥胖是不健康大家都認同,但有一個盲點很容易被忽略,過胖跟過瘦都是營養不良

你要預設所有人都會使用過量,健康捐應該包含減肥瘦身產品,因為所有宣稱可以減肥瘦身的產品都有鼓吹病態減肥的嫌疑。

毒物學告訴我們這世界沒有東西是無毒的,決定毒性的關鍵在於接觸劑量與接觸時間──水中毒這幾年比較常聽人提起了,這也是衛教正在紮根的一種表現──不過如果都要以會用過量來說的話,水中毒有可能會死人耶,太不健康了。

窮人沒知識的天龍人思維很明顯歪好大,雖然我們的傳媒有置入性行銷與過度恐嚇大眾的嫌疑,但不少衛教資訊其實傳媒功不可沒。

針對原料與產品著手,製造不健康產品的商家直接拿出刑法斬了!不是更快更有效嗎?

有一點我很好奇啦,課稅後保證不漲價是拿什麼保證?笑話,課稅不會漲價耶,你是打算壓榨誰去消化稅金?

「便宜的原料永遠在外海飄流還沒到貨,而貴的原料都快馬加鞭火速入港」這應該是常識了,這句話其實也是一般普羅大眾嘲諷商品只漲不跌的「敗犬遠吠」,每次漲價也只能幹個幾聲然後找找看有沒有替代品,真的無法替代也只能打落牙齒和血吞。

就如同月事杯跟衛生棉條,高知識份子可以去國外買更符合需求的產品,只要不涉及商業行為這點小買賣都是OK的。但國健局口中沒有知識的窮人沒得選只能用衛生棉或可能不符合需求的商品,為什麼沒得選?環境太封閉沒有太多廠商參與當然價格不會好選擇不會多,既然衛生署這麼喜歡的衛生棉市場穩定何必去闖那塊未知的領域?

再來,不能賣那我在網路上推廣讓大家知道可不可以?大家知道有興趣就有潛在市場,有潛在市場就可能出現勇於挑戰的廠商啊。

這推論很正確,可惜推廣推到出事的情況就讓人噴飯了。

另外,所謂健康捐是希望民眾迫使商家做出更健康的產品的論調也很奇怪,市面上健康食品有少過嗎?不僅沒少,掛健康後價格也常常比較貴。

而且這不是政府本來就該做的嗎?‧_‧

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真的這樣玩,只是這幾年許多廠商變相漲價的花招再來一次──新包裝新感受也有新價格!XD

相信咱們大有為政府能控制廠商不將成本轉嫁消費者?別傻了。



SO,聖戰到底怎麼打?我在此推薦一本名著叫華氏451度,這本有名到我連連結都懶得找,很好取得啦──沒看過的可能要快點把握,搞不好以後就沒得看了。

這種高度不自由的未來題材,其實一直受到許多電影公司喜愛,這點我就不多囉嗦了。

但很少有作品能超越華氏451度這部經典之作,畢竟人家連思想的源頭「書籍」都撲滅焚燬了,其他一些做愛、加調味料犯法或是致敬之作看起來就不那麼有趣了。

如果真的是聖戰,我想遲早有一天這些所謂不健康的食品不管是製造、持有、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都會觸法。



最後,其實不運動時我主要飲料是無糖飲品,住家裡我家烹調一向是清淡簡單,出外我也不愛吃油膩的東西與含糖飲料,雖然體重偏重但是膽固醇、血脂肪之類的檢查從來沒有超標過──大體上這健康捐跟我沒太大關係,運動時吃的補給品也不多啦,運動飲料都稀釋在喝了。

簡單來說,我只是不爽這個無厘頭的東西,整個看起來就是健康捐比較容易闖關所以想走捷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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