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過去?
在某論壇,有人po了篇抱怨文,他是建教班的學生,是3個月上班3個月在學校輪派那一種。
看了一下應該跟我老哥以前在做的類似,就是機械車床的工作,他自稱15歲(算童工)每天被叫去搬很重的東西(童工不能從事重體力勞動,搬舉物品亦不可超過 一定重量),眼睛還常常跑鐵屑進去導致要到眼科去請醫生處理(職業災害XD),並且抱怨工廠沒有提供護目鏡(引起我回文的重點)。
講俏皮一點,我這輩子第一次聽到這種要求!從來都是在抱怨勞安相關規定太麻煩、囉嗦,安全防護具不好用、影響工作、太醜、太悶熱等等的,這真的是頭一次看到有人在哀沒有安全防護具的。XD
當下回文PO出北中南勞動檢查所的網站給他參考,並將有違反勞安相關法規的部份稍微講解一下。
莫名其妙的,開始有人在幫工廠說話,說除了工廠叫你超時加班否則這不違法,我把相關的法規稍微解釋一下又被吐嘈說我誤會了。
當然剛開始被反駁時,我也莫名其妙,勞委會不是早就公告實習工廠適用勞安法,你有聘僱關係,車床這種工作場所也適用勞安法,莫名其妙建教生有領薪資為什麼工廠不違法?(沒領薪水的不符合要件倒是真的,但3個月輪調的我印象中都是工廠有支薪的,所以當時才敢肯定)
後來我很乾脆的打電話到北檢所,得到的答案是「有領薪水就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當然其子法亦同。
就算不講勞安法,勞基法對建教生的定義就是技術生,技術生如達成立要件可保勞保也受勞基法保障,而勞基法第8條明文規定「雇主對於僱用之勞工,應預防職業 上災害,建立適當之工作環境及福利設施。其有關安全衛生及福利事項,依有關法律之規定。」安全衛生?又兜回到勞安法了嘛!
印象中沒有聽過有建教合作的行業特殊到勞安法管不到的,除非台灣馬上生出個傭兵學校──法條與解釋令還沒更新、沒回答前,可能還真的管不著。
想一想,畢業前自己也對勞安的認知幾近於零。
或許該說台灣教育真的失敗吧,技職體系應該是可以馬上投入就業市場的一群,但在教育的過程中確很不注重安全衛生這方面,也很少教學生要如何自保、有哪些基本權益。導致學生族群的就業市場簡直就是一種變項的壓榨,低廉的工資、超額的工時、重體力勞動──學生不知道自己有什麼基本保障,師長們也不教不說不管,到後來真的 「熬」出頭的能得到什麼?
套句跟我同事討論這事他說的話,「工安事故會發生,就是大家都放棄了,學校放棄、老師放棄、工廠放棄、學生自己也放棄,就死人了嘛!」
有些企業很不喜歡建教生的原因,我稍微翻一下工安事故牽扯到建教的還不少。
「87年08月4日一名在工業區製造廠打工的工讀生,和另5名工讀生及建教合作學生在工廠廁所內抽菸聊天時,誤把高揮發性的去漬油當成清水用來澆熄菸蒂,當場引起爆炸,造成2人死亡,4人灼傷的意外。」
資料來源: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http://www.iosh.gov.tw/
以這個最誇張,當資方不懂得這方面的問題沒有注意,學校認為出了校門就不關他們的事,老師沒有教導亦或學生根本也無心學習時,這種事故來個一兩次這家工廠就差不多了。
雖然資方有督促並教育勞工的的責任與義務;雖然學校是孕育保護社會下一代成長茁壯的地方;雖然勞工在勞安法有三大義務必須遵守,但一切在大家一起擺爛時,問題就一直發生了。
真的讓他這樣熬過去了,能得到什麼?
我想,頂多學到不戴安全防護具也可以工作的方式,搞不好就這麼習慣了不管安全的工作方式。
亦或是熬過去了,健康也給賠下去了。
更慘的如同上頭的例子,直接就走了。
這跟軍中所謂老兵八字輕的說法其實差不多,你注意去看,其實勞工對自身安全要求的等級是有落差的,常常越是老一輩的越不怕死,常常拍著胸脯說以他XX年的 經驗絕對沒問題都是這種熬過來的老鳥,因為他接受資訊最強的時候已經認定安全防護具都是多餘的東西了、因為他夠神夠勇夠威猛──台灣技職體系教育真的失敗了,在爬文找文的過程中,我一直這麼想。
台灣的勞安事務,我想沒有個十幾二十年恐怕還是成不了什麼氣候,看到那些說自己也是建教過來人或是家中有建教生的人,一直鼓勵他「熬」過去。我一直在想「台灣的勞安問題,什麼時候才能熬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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