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 Spaghetti Monster

2009-04-27

水上捕狗隊事件

有在騎單車運動或通勤的人應該都知道,馬路上除了往來車輛外都特別必須提防人類最忠實的好朋友──「狗」。

記得之前有一次行經某條路時,路過某棟有庭院的透天厝,也沒有多想什麼就這樣騎過去,只聽見兩聲「汪──汪──」兩條狗就這種從庭院裡頭追了出來,嚇的我雙腳猛踩好一段路都還能聽到狗爪磨在泊油路上的聲音。

曾經一度想帶點什麼防身,後來索性把那條路劃為禁區──雖然那是條筆直寬敞平坦的大馬路,但有會從屋子裡大老遠衝出來的惡狗,還是不去也罷。

說真的,把單車當運動者日常路線規劃時,最好將這種飼主擺明無責任無天良與無道德的路段當做不存在,搞不好哪天你害他的愛犬跑到斷氣他還想告你咧!

說真的,愛牠就好好保護牠,傻狗哪懂得人間險惡──出去給車撞了還要怪開車的人不禮讓行嗎?欸,您別笑,網路還真有這種飼主上線泣訴他家的乖孩子出門給車撞了,並希望有人能提供線索逮到這泯滅人性可惡至極的肇事駕駛,有人見著了反吐嘈「愛牠為何任牠四處跑無人照料?」這字字血淚辛酸無比悲慟欲絕的飼主就此沒了下文。

話說我騎機車撞過狗──當時人還在中壢車速也不快,只是牠老大突然從我右前方竄出,緊急煞車也還是撞上去,只見他淒涼的哀叫幾聲後飛也似的跑了。應該是因為車速頗慢,所以人狗雙方都只是受到驚嚇罷了,只是現在想想如果當時路過的不是我而是輛貨車,牠老大應該早就上天堂了──但是如果當時我後頭還有車,可能就是我上天堂了。

真的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那種心情──「幹!」

不否認咱們的捕狗大隊的確素質上讓人很不滿意,這案件我不滿的是設備不足、觀念不足。

話說流浪狗其實不是很可怕,我最害怕是頭好壯壯、營養充足、領域性強的半家犬,換做是人有一餐沒一餐的情況下你會想到就來個無腦百米衝刺嗎?流浪狗要嘛吃不飽要嘛有殘疾或生病,沒人理牠牠最開心,看牠一眼搞不好牠比你更害怕,追人?追個屁。

試想那些追車追人的真的是流浪狗嗎?我看倒未必,不少地方是飼主有沒有那個良心在出事後扛起責任才是決定流浪狗與家狗的關鍵。

家住水上鄉大崙村的徐太太說,遭清潔隊員虐死的狼犬「美努」,是丈夫8年前帶回,身體不錯,且有依法植入晶片,體形威猛,但性情溫和,所以未套項圈或綁鍊,讓牠在車庫或後院走動。

(引述蘋果日報報導:可惡 捕犬隊闖宅殺狗)

其實這新聞剛開始傳時我才在想這捕狗隊怎麼這麼白目,後來想一想不大對勁,如果有狗牌狗鍊那還抓是什麼問題讓捕狗隊這麼狂暴,一查──靠!原來又是放養的半家犬。

我說性情溫和都是飼主自己在講的,記得有一隻黃金靠近一個老婦人害人摔倒飼主哀告,以我的認知黃金這種又呆又溫和的狗這情況比較像是想找人家陪牠玩,但是不見得每個人都能瞭解黃金的浩呆跟溫和,我是不會隨便去摸人家的狗,但也不會想看到有狗無故衝過來,俗話說「三分血統,七分養育」我不是不信任狗我是無法信任隨便把狗放著四處跑的飼主。

誰曉得你是不是常常訓練他去咬人!

狗兒真的是無辜的不應該枉死我很認同,但看起來一面倒狂罵清潔隊不管飼主的疏失倒讓我有點意外。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pPRO4_6CzM

當然捕狗隊在程序上是很明顯有問題與疏失,看起來似乎是偷懶想直接抓走對投訴民眾有個交待,中天的鄰居訪問看起來應該是不是小小的檢舉投訴而已。

對於飼主沒有盡到責任的處理流程看起來沒有一個制度出來,盡管新修的動保法出來好半天了,仍可以看到這種混亂的情況,真讓人不曉得該怎麼說才好。

動物警察看起來仍是遙遠的一場夢,許多飼主依然故我沒人能拿他怎樣,反正──出事了再說吧。

最近路程慢慢越加越長,真的該來考慮是不是帶罐辣椒噴霧劑什麼臭死那些偽流浪狗──汽笛好像也不賴!

===================

後記:

從水上鄉殺狗事件看地方吏治——美努能成為臺灣的老鼓嗎?

因此文我決定刪除一段內容,我自己覺得那算是個盲點與思考不周全地帶。

美努能成為台灣的老鼓嗎?我也想知道。

這裡有個問題倒是一直讓我挺在意的,投訴檢舉流程與捕狗隊進行作業時的標準作業程序好像是一片灰黑色的地帶,開單後如不解決還是半家犬模式四處趴趴造,主管機關真的敢依動保法沒入犬隻嗎?真的能嗎?

再來捕狗隊成了私人恩怨的報復工具,而該員事後無擔當企圖唬弄飼主掩飾過失,加上民眾自己也無盡到責任義務,簡直是大爛帳一本。

荒謬至極,我只能這樣說。

只不過,台灣連動物警察都沒有,美努要成老鼓恐怕真的很有得拚。

===================
4/28後記:

隨便逛找到一個以這次事件為主題的blog(話說這麼多人愛用無名啊?無名最近看到說要停止備份功能,擺明就是開大絕不希望用戶輕鬆搬到其他地方,這招真夠狠的,其實使用者搬來搬去算常態了,用這種方式留人真的讓人挺無言的,還好我從來都不打算用他的東西。)

http://www.wretch.cc/blog/aling5701

於「捕狗隊闖民宅 活活勒死家犬」中發現一則留言挺值得注意的。



點圖可放大。

以下是該則回應內文:
給「您真的瞭解事實嗎」:
不是我要吐你槽,而是你的常識無知到讓我有點想笑
你真的瞭解事實?
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
那個地方是個典型農村
生活在那的大都是老人及小孩
美努是隻極度缺乏照顧及饑餓的可憐大狼犬
它直立起來比一般小學生都高大
因為饑餓它會追逐路過小學生搶早餐吃
因為饑餓侵入民宅找食物
你能冀望那些小學生及老人能像你那樣嚇走它嗎
如果那是你的小孩或父母你會這樣說嗎
狗是人類最忠實朋友 但總有些例外 不然就不會有那麼多狗傷人事件 補狗隊也沒存在理由
總不能因為是狗是寵物而放縱它對村民威脅
如果有人養蛇當寵物 是不是也能不關好而到處遊蕩
更何況愛狗的人很多 怕狗的人也不少 尤其是隻高大的狼犬


看很多人要聲討公道追究捕狗隊責任(那blog貼紙真的感覺太聳動了),連動保法都抬出來了。

我說動保法對飼主也有規範,今天不會因為說他的狗因為公務人員錯誤執行勤務而改變他沒有盡到責任的事實,那是兩回事。

如果這則留言不是惡意中傷(這應該去查,飼主如果真的完全無疏失也應該去爭取),那飼主與捕狗隊都應該吃上動保法才對。

如果這留言成立,兩邊都是在虐待動物啊!

真是夠了,感覺真像是一場鬧劇──要查要法辦麻煩兩邊一起送吧,我真心這樣認為。

我大概不會想再看這後續消息了,還是先想想被那偽流浪犬追該怎麼處理比較好,依我所知狗的習性應該是煞車站在那裡瞪他比較好,但是比起狗我更不相信那種無責任感的飼主,天曉得他們怎麼教養自己的愛犬同路段一家檳榔攤總是看到一隻吉娃娃被牽繩綁著,這對比可真諷刺──小型犬如吉娃娃雖然神經質愛兇人,但至少對人沒有什麼傷害性可言,反而是那種中大型犬四處亂跑,真是讓人夠無言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