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 Spaghetti Monster

2012-04-18

檢察官不應該被忽視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417/118903/1
偵訊錄音曝光 檢察官:看被告就想關他

這新聞不管是影片還是新聞底下都吵成一堆,但坦白說正常體制下司改會的論調才是正確的。司法審判最高目標、終極方向是毋枉毋縱,意思是「一個都不能冤枉,一個都不能錯放」,但現實上經常是毋枉VS毋縱在那裡玩二選一的,實務上現行法律制度其實是比較偏向毋枉>毋縱。


罪刑法定主義與無罪推定原則其實就是這種制度實際的規範,當然有不少人覺得被告本身有前科態度不佳事後也確實被判有罪,就結果論來說檢察官沒錯,只是違背無罪推定原則之嫌的發言讓人擔心──現代司法之所以會一直強調正當程序與無罪推定原則(逮捕程序是憲法直接詳細規定的東西,程序吐鎚是非常大條的事)就是要避免「先認定兇手再搜集必要的證據把人定罪」的情況。

應該說我們該進步了,不問過程只看結果的方式我們已經用太久了,第一線檢警人員的直覺、經驗固然有他的價值存在,但過度依賴會導致體制無法繼續進步跟上社會形態的變化,坦白說近年來所謂的司法爭議中,檢察官就算起訴法條有誤也從來都不會成為民眾不滿的目標真的很奇怪,認真說起來檢察官其實是"廣義的法官"在司法體系中也是非常重要的角色(偵查主體,且有指揮監督警方之責)不應該在司法改革中被忽視遺忘的。

沒有留言: